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 朱玲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农民工虽然已被纳入中国工业化进程,但还没有获得足够的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护措施,以应对他们在城市生活和工作所面临的风险。
一个直接的问题就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一代“农民工”现在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他们在城市从事的工作往往环境差、工资低、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而现在,农村土地收益减少,依赖子女养老的方式也在变化,由此给这些农民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公,暴露出今后老年贫困有可能加剧的隐患。
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针对农村迁移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相关养老保险项目逐渐在各地推开。但由于养老基金归属于项目所在城市,当缴费者跨地流动时,其养老权益不可携带。这既有损于养老计划的可持续性,又不利于劳动力流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将农村迁移工人纳入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本日志由 huzi 于 2009-12-22 11:55:16 发表到 奇闻轶事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787 次,评论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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