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2日 08:36:33  来源:光明网

    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9日晚发生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工地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的。 据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介绍,9日晚,中央电视台雇用了湖南某烟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燃放

 
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整个燃放经过有4台摄相机进行跟踪拍摄,目前燃放人员和礼花弹箱体已经被警方监控并取证。首先失火部位还在调查中。北京市朝阳消防支队红庙中队指导员张建勇,在扑救央视新址大火时,因吸入过量毒气英勇牺牲。另有5名消防人员和1名央视工作人员受伤。(《羊城晚报》2月10日头版)

    央视似乎常常用自身的行为告诉我们:在中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似乎不看事件本身,也不用去太在意法律,跟是谁去做关系比较大。有的人做了违法的事情被追究,有的做了违法的事情却能置身事外。央视此次违法燃放烟花如果不是造成一死五伤的重大火灾事故的话,想必有关执法单位一定不会处罚它,甚至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也不会处罚或者就轻处罚。君不见,若是一般单位和个人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恐怕有人要被刑事拘留起来了吧?但是 央视的责任之多现在也是监控并取证,相关责任人提都没提。燃放烟花不仅是违法,而且事前民警劝阻无效,性质不可谓不恶劣。

本日志由 胡子 于 2009-02-14 18:03:41 发表到 奇闻轶事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850 次,评论 0 次;

作者添加了以下标签: 大火烧出了央视对法律傲慢大裤衩央视大火

首页只显示了部分日志内容,要查看日志的全部内容请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