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崇棠先生:

  您好!

  我们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和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张平、付占平、张斓,受当事人黄静小姐、周成宇先生的委托处理其与华硕公司之间全部法律事宜。在您百忙之中我们冒昧打扰,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敬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2006年4月,爆发于祖国大陆“华硕遭天价索赔事件”,不知道您是否有所耳闻?在此事件当中,消费者所购买的华硕品牌笔记本计算机在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检测过程中,华硕公司工程师将该机内原装正式版处理器CPU更换成为工程样品处理器CPU,当消费者发现受到欺诈行为进行合法维权,而华硕公司害怕事情败露后造成严重影响,居然采用非法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报警称受到敲诈勒索,致使无辜消费者入狱坐牢。华硕公司此举引起国内媒体一片哗然,数百家网站、报纸、杂志对此事件进行了报导。然而华硕公司对此却是动用强大企业资源及公关力量,在媒体上发布歪曲事实的两次声明、对消费者的维权行为进行诋毁,并且强硬要求媒体停止报导此事件,以此达到洗清、掩盖自身公司丑闻目的。华硕公司公关部门的应急处理能力我们由衷赞叹,但是真相岂能被掩盖得住。事件发生后,已由国家权威部门对涉案证据做出了鉴定结论,被华硕公司陷害入狱的消费者也已经被认定为合法维权,最终由国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予以无罪释放,目前受害人黄静已经申请国家赔偿并进入赔偿确认程序。

本日志由 胡子 于 2008-11-03 08:50:06 发表到 心情故事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1124 次,评论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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